宜昌市医学中等专业学校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|
发布时间:2018/1/13 发布者:宜昌市医学中等专业学校 |
为加强学校学风、校风建设,弘扬集体主义精神,培养学生的团队意识,激励广大学生努力学习,奋发成才,特制定本办法。 第一条 评选办法和比例 1. 评选工作一学年进行一次,一般在每学年第二学期末进行总结评比,新学年开学后进行公布表彰。 2. 评选工作由各系部统一组织评选。各班级在进行全面工作总结的基础上,由系部根据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,组织各班主任进行评选,评选的结果附带先进事迹材料,送交学生处(团委)核查,最后报学校审批。 3.院级先进班集体按各系部班级总数的15%评定,学生工作考核第一名和最后一名的系部分别上浮和下浮一个名额。 4.省级先进班集体的确定,要根据省定标准,从院级先进班集体中产生。 5.各系部可根据各自情况评选系部级先进班级,比例一般控制在20%以内。 第二条 评选条件 1.有一个政治坚定、团结协作、以身作则、联系群众、积极肯干、模范带头的班级领导核心。能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,结合本班实际,积极开展思想工作并取得明显成绩。 2.有一个讲文明、有礼貌、团结友爱、尊师爱校、爱护公物、遵纪守法、关心集体、奋发向上的好班风,能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,获得各种奖励、表彰人数较多。 3.形成刻苦钻研、勤学好问、互相帮助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风。课堂纪律好,出勤率高,无考试作弊现象。 4.普遍坚持体育锻炼,出勤率高,在体育比赛中成绩显著,关心和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娱及其他有益活动,健康状况普遍良好。 5.全班经常保持教室、寝室、清洁区的清洁卫生,卫生检查评比名列前茅。 6.班级各项工作突出,综合考核成绩名列前茅。 7.本年度未发生因违反学校校纪校规而被处罚者。 第三条 表彰与奖励 院级先进班集体和省级先进班集体由学校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,分别奖励200元和400元。 第四条 各系部可根据本办法,结合本系部实际情况,细化本系部具体的评选条件。 |